请问男的离婚,女的丧偶,各有一个儿子。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九年,但没领结婚证,期间男方所有工资交于女方家用并供女方儿子读书,男方儿子读了两年书后外出打工后几乎没花过家里钱。第三年时盖了八间房子。两年前女方出门打工,现起诉要八间房子并且起诉书上说只在一起了两年多。请问八间房子是共同财产每人四间吗?如果去法庭男方也必须得找律师吗?
人
发表于 2016-06-08 18:03
向TA提问这八间房子是谁盖的?如果是男方儿子盖的那就不是共同财产。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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