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本人经营一小广告公司,有一外地企业在东营做推广,给当地代理做店面门头等广告类项目,一业务人员找到我们经过前期沟通与该企业要签订一个框架合同,里面有报价及双方责任,付款等。 问题一:开始沟通的是有30%的预付款,而该合同里没有,而是写的施工后验收合格收到6%法票后30天付款。 问题二:本应是框架合同 ,担合同名写的是店招广告合同,会不会有风险; 问题三:以后实际施工的具体项目要不要单独签定合同,这次的框架合同条款对以后的具体项目合同有没有制约。 在线等,谢谢!

山东-东营 发表于:2016-06-08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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