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有个问题想要咨询一下!哪位律师有空请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有个工程下边找了一个供应商,他帮我制作广告物料,在工程结束后已经把货款给他结清,但我这客户方面结款需要走这位供应商的账户,于是就跟其约定,走一下帐说是给4个点的发票税就好,结果款打到其账户后,我方催要,他一直拖延,最后告诉我钱他用掉了,经过多次讨要,他先还了一部分给我!后边我们再次沟通,对方还以各种借口拖延,人也回了老家,店也关门!我方准备起诉他!准备立案材料时有個律所公函,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是不是说我们需要找一家律师!原告是我们公司法人!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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