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永仁县好声音KTV上班。5月21号晚上发生打架。24号被刑事拘留。至今还在看守所! 还要负刑事责任吗?我们还有个孩子!才两个月! 那天晚上有几个外地人到好声音KTV唱歌,喝醉酒把蛋糕拿去给墙摸花了。守那个包房的服务员让他们赔50块钱的污染费!他们不赔然后引起纠纷!他们先动手打了那个服务员!然后服务员出去离开包房到外边叫了七八个人进去打那些人!然后一直追打到门口!我老公在门口动的手!刚好被监控拍到!但是他也受伤了!他晚上回来跟我说经理喊他打的!第二天要去住院!可是第三天对方因为伤情严重!报警了!KTV的经理!主管!他,还有服务员只要打了架的全部被公安带走! 被打的四个人!两个在攀枝花住院。前几天已经出院!老板给了他们经济赔偿!同意和解!而且他们说只要赔给了他们钱,说端午节过后会去公安局要求撤诉,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另外两个,听老板说一个肠子断了,一个头部重伤都在成都华西医院。还在治疗当中!其中一个是县长李明峰的侄儿子!亲侄子!被打的都是永仁县工业园区的,是县长引进来搞经济开发的。他们占着有县长撑腰不愿意撤诉和解!这是不是意味着不可能取保候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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