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农民,有一天过马路时被一辆摩托车撞了,对方是无证驾驶,我自己先垫付了医药费暂时医治了病情。而后我告到法院,法院裁定对方赔偿7万,但是对方说没钱,拒绝交付。以对方的家庭条件这笔钱是可以如数赔偿的,他家开着一个修理铺,已经经营很多年了。我2009年3月16日再次向法院起诉追缴,法院说被告方不给赔偿钱法院也没有办法,也不能让被告坐牢,只能是算了。我想问一下相关的懂法律的专家,我国交通法遇到这种情况,难道就让肇事人逍遥法外,难道这7万需要赔偿的钱就这么不了了之?是否有某一条法律规定类似这样的事情怎么处理吗?有的话具体是什么?好心人帮助我... 申请强制了,但是法院说不给钱法院也没办法,坐牢也做不成
人
发表于 2016-06-13 19:49
向TA提问可以等对方以后有经济支付能力的情况下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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