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大家提出条件:1.三个月后把放假期间每个月不定期培训改成每个月1到2次。2在协议上注明放假期间需要协商离职的按照放假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n+1来经济补偿,3放假期间1710基本工资的70%在减去保险改成发到手要和烟台市最低生活保障一齐。就怕放假三个月后让大家来上班一个月又放假,这样的话如果协议离职按照什么工资算 现在有的技术人员合同马上就到期了干了6年按照劳动法最基本的赔偿应该是n+1应该补偿七个月,可是就给2个月,后来经过领导谈话又给3个月的平均工资,这合理吗,大家现在都是热锅上的蚂蚁

山东-烟台 发表于:2016-06-15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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