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47岁,3月2日从湖北老家到东莞去找工作,当时她说东莞那边有朋友,也是老乡,结果当天晚上就去世了,是一个男的给我家里通知的(当时只有她和我妈在一起),他说我妈口吐白沫不一会就没有生命迹象了。 但是我和几位亲戚赶到东莞的时候,开死亡证明的时候问了医生,医生说推断是在晚上12点多一点时间死亡的,但是他们接到通知已经是快2点了。 我想问现在我想告那个男的,告成功的可能大吗? 告他故意拖延治疗抢救的最佳时间 当时我妈是在那男的的宿舍去世的 而且现在得知不是他本人报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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