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两套房产,老人家育有四女一儿,爷爷出车祸死后,房产证名字改成了奶奶,死前爷爷奶奶跟儿子媳妇都住在一起一直没有分家,四个女儿都已出嫁。这两套均在出租,不过奶奶只负责拿房租,房子出现什么问题都是儿子去维修,姑娘对出租房子并不过问。奶奶跟媳妇过不惯,自己不愿意回来,爷爷死后基本一年回儿子家两次,过年或中秋才回家,一般都在二姑娘家镇上过,拿的房租钱没人过问她用在哪里,一般都是我们大半月去看她一次,爷爷死后,太爷应该奶奶领去服侍,奶奶坚决不养,儿子要顺承爷爷敬孝道,由儿子媳妇抚养着,奶奶也不过问,过年过节也不回来看望太爷,见面往往都是口角,现在奶奶住院了,儿子要把奶奶接到市医院方便照顾,镇上得姑娘当然希望奶奶不在镇上住院,巴不得被儿子接走,其他姑娘都没人在医院陪护,煮饭得都没有,都是儿子媳妇去办住院手续,媳妇家里还有个老太爷服侍。为了方便照顾,工作都辞了。一提到奶奶的房产姑娘个个虎视眈眈,生病了就没人服侍。看了下奶奶就走了。除了奶奶这两套房,其他子女每人都有两三套房子了。儿子也有4套得样子。我想问,奶奶得两套房产继承权是谁,如果拆迁,拆迁款子女,老人之间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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