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政府招商引资搞房地产,08年强制建坝围田,几千亩基本农田(水田)被水淹没,造成耕地耕不了,然后五万一亩征用农田(包含青苗费)。而后用其中一些农田建成湖,周边的农田卖给房地产建楼盘,并低价征收房屋,815元一平方(平房屋),瓦房600多元一平方!全村全征!由于我家老房子(瓦房)地方窄,我爸于八几年到村头的自留地建起了现在的房屋,并办有屋契!政府于2010年全征,我爸就回到村里面的旧房址建起了三层总面积不足200平方的平房,被政府征收并拆除,那时候我们全家都签了安置协议,协议中写有安置住宅用地!但由于那时候并没有征收现住房,所以我们一直住到现在!最近由于政府再次征用,我们要求把安置回建用地的征办好再商谈拆迁,但他们不理,只想谈拆迁,并说那时候办理的安置事和他们无关,(2010来谈协议的是另外一批人),说我们已经安置过了!现在,谈不来,他们准备强拆,请问我们该怎么办?麻烦律师详看详解!走法律途径,有谁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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