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与前夫2015年9月协议离婚,是因为受不了他的家庭暴力(曾经还报过警,但未立案),因急迫想离开这段不幸福的婚姻,离婚时与他签订了不平等的离婚协议(孩子归他,我每月支付1000元的生活费直到18岁,无共同财产我净身出户)。 2015年9-12月我按时支付费用,每月还去看孩子,直到12月因失去工作,父亲去世,母亲每月仅靠临时工,抚养12岁的妹妹上学,无力支付抚养费。 因为连续几月未支付,他于3月起诉我,法院于5月判决我每月支付1000元的生活费直到18岁,收到判决书后,考虑我实际状况(无房产、无车、无工作)我未理会也未上述,到7月8日,收到一别法院的强制执行款银行存款直接被转走。 本人在三线小城市平均每月工资才2000多,每月支付1000元,无能为力。 请问律师法院强制执行,是什么流程,如果以后我仍不履行,是不是还会强制执行,我的银行账户现存款现在为0了.我该怎么办?

重庆-重庆 发表于:2016-07-11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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