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房子,清水房租给乙方,乙方自己简装了做公司,签了5年的合同,房租每年给一次,合同上约定了若要转租或借用给别人的话,必须征得我的同意,但现在乙方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的房子转租给了别人,还不止一次,如果不是物管给我打电话,现在我可能还不知情。当我知道后我就立即给乙方打电话,他态度还特别恶劣。请问一下,这种情况下我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我的房子吗?
人
发表于 2016-07-13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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