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几年的时侯,村里要修学校,当时选址的时侯我家的责任田刚好也在其中,村干部对我父亲游说,考虑是公益事业,父亲最终同意村里在我家责任田土建学校,村里当是是给我们交换了一块田,那块田是在比较远的山里,也没公路,耕做很不方便,成本和收成不成正比,十几年来多数是荒废的!另外几家被占用田的用户情况也基本一样,换的田是没法耕种!学校建了几年后因为没有多少学生关闯了!后来村里就学校的一间做了村委的办公室,学校的场地也被村委陆续给私人出租使用过!现在村委又把场地出租了,建校的时侯学校打了口井,因为我家住的山坡没水源,要在比较远的地方挑水,学校的水没人用就在井里放了个水泵抽水。现在村委租给私人了就不准我们用了!我只是想用水,多年来带来的经济损失从没向村委提过!现在只是想用水!我是想咨询当是的口头协议有效没,学校早就没使用了,我们的田还来换回来没,不是提倡退耕还林吗?现在村委把学校用做商业出租!我只想换回打口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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