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干了满了11年,因工作变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双倍赔偿金么?
人
发表于 2016-07-14 19:06
向TA提问您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