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夫妻离婚后,我姐借我五万元,这五万元是在婚姻续存期间产生的,而我前妻在诉讼离婚时把离婚和债务分开起诉的,占为个人债务,现在我姐在这场官司中输了,我答应我姐这比债务由我来还。在调解中我给前妻打了欠条,欠条如下 欠条 张小明与刘霞民间借贷五万元,由刘衡代为还款,,七月二十日前还款 张小明两万五千元,剩余两万五在2016年十二月三十日前还清。 刘横 2016年7月13日 担保人。张明星 我想问一下,这比债务既然是在婚姻续存期间产生的,剩下的两万五我可不可以不还了。如果对方继续起诉,我是否可以在法院开庭时提出分割此比债务。求解答。

江苏-淮安 发表于:2016-07-18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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