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各位律师,您好,我个人于2016年5月11日,在家乡合肥签订了一份购买二手房的合同 ,由于房主本人是在国外,由其母亲代签合同,签订合同的时候,我本人看到了房主母亲的身份证及房主本人的身份证以及房产证等文件,但是没有房主授权给其母亲的卖房授权书,房主母亲说过户前会办理的,房主母亲本人是瑶海区二级庭长退休干部郑彤丽,出于对法官的高度认知感,加上看到房主和房租母亲的户口本及相关证件后,我签订了合同),签完合同后,我缴纳了定金3万元,随后按照流程缴纳了契税以及房主的个人所得税,在房产局约定了7月18日办理过户手续; 近期接到中介的电话,中介介绍房主母亲说不想卖房了,让中介通知我,我接到通知后,同中介交涉,最终拿到了房主本人的手机号码(房主本人6月下询回到国内了,6月底至7月中下旬是在合肥的),随后我打电话和房主本人沟通,电话中房主确认不卖房,但是也不愿意赔偿我双倍定金,她在电话中大意让我不要起诉,理由是自始至终,合同不是她本人签订的 ,期间她本人也不在国内,没有现身任何事情,所以建议我不要起诉,即使起诉,法律上我是站不住脚的,我们在电话中约定本周末见面沟通协商,但是自昨天起(16日),我打电话联系不上房主,中介也联系不上,短信微信等我们均有发送询问,但是没有回应。 因为今日18日是过户时间,我也在昨日(17日)短信通知对方18日去房产中心配合我办理过户手续,但至今对方仍不现身,并通过中介转达,只愿意退还定金及二个月的利息而已,以此作为协商条件,否则不见面, 我本人从签订合同到现在,一直都在配合卖方,主动在联系卖方,但是卖方始终不积极作为,不主动找我们协商,即使在明示不履行的情形下,也不主动找我们协商,而是我们买房在努力尝试联系她们,如今更是联系不上,我感觉很被动。 我本人是准备起诉卖方,但是有如下顾虑: 1.合同是房主母亲代为签订,合同上有其母亲在代理人上签名,在卖方栏,有房主母亲代房主签字(房主姓名),我感觉这里是合同对我本人不利的瑕疵,不知道起诉法庭上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2.房主母亲是瑶海区二级庭长退休的干部(二级庭长),我担心其对法庭上的判决结果有很大影响,我的房子就是在瑶海区买的,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也是考虑到对方是法官背景,应该不至于会违约等,但是现在来看,我担心这里是成为对我另外一个不利; 3.起诉的时候 ,我是起诉房主本人好,还是起诉房主母亲好,或是房主及其母亲连同中介全部起诉,或是起诉房主母亲欺诈较好? 目前合肥房价上涨较快,我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价是133万,目前参照市场价,房价大致在170万以上,现在房主违约弄的我很被动,我完全没有想到作为原法院退休的法官也会有违约,没有半点契约精神,这件事情弄得我筋疲力尽,感到很无奈、挫折! 希望各位专家能给些专业的建议,十分感谢!

天津-天津 发表于:2016-07-18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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