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7日凌晨2点多,我叔叔驾驶汽车在德宏州瑞丽市一十字路口撞上一辆醉酒无证驾驶的摩托车,导致一人右腿骨折,一人头颅出血。事故发生后,我叔叔担心被对方少数民族殴打逃离现场,而后十多分钟后又回到了事故现场。交警大队以逃逸罪,把我叔叔关押在瑞丽市看守所已经四个多月了。这样的案件为何还不判?最终结果我叔叔会判处大概几年劳役?
人
发表于 2016-07-20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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