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是这样的 我父母大概在18年前 借了6万块钱 这期间也还过钱 借钱给我父母的人 七八年前还通过法院执行了一套房子 拿走了几万块 但是 这个钱本金是六万块 说利息加在一起 已经十几万了 当时执行完房子 拿走了四万块 后面还有一次 我父亲单位补助的钱 他们也是通过法院执行 直接从单位又拿走了四万块 后面 又单独还了两万三 这样 就我知道的 已经还了十万多块钱了 这样 法院现在说 连本带利还有十一万没有还 如果现在一次性还清六万 那这个多出来的五万就不用还了 还本金六万就可以了 我就纳闷了 我们已经还了这么多钱了 还有十一万 这个钱到底怎么出来的 按法院现在意思 那我父母之前还的钱 法院执行的钱 都不算?

新疆-乌鲁木齐 发表于:2016-07-22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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