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年年纪不打才二十有一个女朋友。在某技校读书,放假了出来找暑假工。然后工作几天之后发现这个地方非常不靠谱。早上九点上到晚上九点,然后经常晚上耽误休息时间开会。午休时间还派她们去发传单。而且地方偏僻在一个村里。虽然我现在在劝她不要继续在哪种地方工作下去。我们又不缺那点点钱。但是她觉得已经工作一个多星期了离开没工资又划不来。每天晚上担心她,有一次开会到晚上十二点半才结束那次我很担心还专程过去在楼外旁听。等他们结束才离开,现在每天晚上都等她们开完会才能稍微安心睡觉。这种老板搞得我一天心里,焦躁不安的。甚至搞得我想晚上跑去把他轮毂全下了。我想咨询一下劳动法对学生工暑假工之类的有没有法律效应呢?如果想这种情况提前辞职能拿到工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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