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一间店面房。合同5月9日签了是一年一次付清房租,之后和房东口头协商我先交半年的房租,答应8月份交剩余的房租,因为生意不景气。现在我不想租了,和房租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我应该能退还剩余的房租吗,如果这样我违约,违约金怎么算。之前合同上没有写违约金。房东的意思是我们8月份如果不把剩余的房租交掉她要收回房子,多余的租金不退。。房租1年是10万。当时交了5万。。。。。现在我愿意承担一个的租金作为违约金。。但是房东不同意 不肯退还剩余租金,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 我找谁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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