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里有律师吗?是这样的,去年我和女朋友共同买房,房子写了她一个人名字,她写了一张出资证明给我。上面写了实际房款多少,男方实际出资额,女方出资额,另三证费用由女方承担,如果分手,想要房子的一方补齐另一方现在房价的比例,如果都不需要,则卖出后按比例分。现在分手女方想要房产,但是价格我不满意,我想卖出按出资比例分,但女方要求加上三证费用,物业费用和物业维修基金,否则她就不去办理三证不去卖出。因为协议写明三证费用归她,请问她的要求是否合理?协议是她一个人写的,当时故意把我的出资写少了一点,口头说并且协议上写了三证费用以后她出,我是奔着结婚去的当时也没在意,现在不结婚的是她所以我不想出,而且房子交付到现在我连门都没进过钥匙都没有,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费让我出也不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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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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