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弟在贵阳市金阳新区预定了一套 商品房,交定金5万元,确定了所购房屋的单元和房号。但是,房建好后,去补房款,准备入住时。该房已经出售给他人,对方购房资料齐全,去找开发商,得到的结果是:该房开公司已不存在了,又重新在贵阳市小河区注册一个房开公司,原公司的法人人间蒸发,找不着人了。这种一房多买的情况不知咋处理?

贵州-贵阳 发表于:2016-08-09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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