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来自江西抚州乡下的农民工,在2016年1月份中旬在江西吉安市吉安县熬城镇农旱田改造无意挖到一个樟树,经鉴定为0.5立方多点,我帮挖机老板开挖机的,挖机又是租到工地上干活的,我开挖机干活都是听从施工员安排的,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那天上班施工员叫我清理标(也就是清理树茅草等),那标段里有好多大小不等各种树草,挖掉的那棵樟树也在内,施工员有没跟我讲里面有樟树不能挖,而我呢又不认识樟树,就这样稀里糊涂的挖掉了,然后被人举报了,我也配合公安做了笔录,在过了几天我家里有事又快过年了就辞职回家了,回家几天工地老板和挖机老板打电话我回去处理这事,还叫我去把事的责任全部承担下来,反正我挖的樟树成为事实,省的牵连施工员什么的,还说他会取保我的,工地老板又是一个在当地有名的社会混的,所以我就不敢回去,连电话也不敢接看到吉安地区的,弄得背后就连公安的电话显示吉安地区的没有接到,心想公安知道我家地址有事肯定会找到我家的,我就在家等,一等就过了几个月都没来,我就去温州打工了,为了方便在那还办了几张银行卡,没隔几天就被网上通缉在温州被抓了,过了几天就被羁押到吉安县,然后我家人因我父母身体不好还有我老婆在家带几个小孩担心就借了点钱把我取保出来,说三个月内结案,现在已经三个月多了,今天我也打电话给办案公安说现在已经起诉了...我作为司机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我现在该怎么做呢?
人
发表于 2016-08-10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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