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梁山运河小区买套房子,今天才仔细看合同,发现是一个不平等条约,也就是说,如果违约,出卖人和购买人的责任不一样,并且差距很大。也就是老百姓说的来回不般远,很不般远,想知道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人
发表于 2016-08-15 15:35
向TA提问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在你们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存在以上情形,合同无效。
发表于 2016-08-15 15:36
向TA提问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在你们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存在以上情形,合同无效。
发表于 2016-08-15 15:36
向TA提问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在你们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存在以上情形,合同无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