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2013年9月认识,2014年4月男方贷款给我买一辆中华车,由于需要贷款,车子是男方名字,车贷一直男方工资还,我工资支付生活费,两地居住,男方休假到我这边来(男方上一周班在我这呆一周)。2014年7月6日结婚,7月30日登记,再婚家庭,我有一女孩读高中,现在男方以不能接受孩子为由起诉跟我离婚,还想把车子要回去,我怎么办,请帮我指点迷津,谢谢。

吉林-延边 发表于:2016-08-17 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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