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咨询一起医疗事故 就是有一位78岁的老人来村卫生室看病 老人本身患有心脏病 肺气肿 哮喘 皮试没问题后注射了先锋五号 少量产生过敏反应 立马抢救后拨打了120 由于耽误最佳治疗时间 导致救护车还未到 人没了 老人在此村卫生室看病20余年 之前均未产生任何过敏反应 现在老人的儿女要求索赔 这样的话 村卫生室的责任有多大 (医生本身就是残疾人 腿脚不利索 前一个半月发生事故身上肋骨锁骨断了6根 还未痊愈 由于往来村落总有人前来看病 迫不得已并未痊愈就出来看病)已有人证去派出所录了口供 已有备案如果打官司 胜算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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