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是这样的,我朋友要生孩子,然后考虑到比较方便,我租一辆车子给他生孩子用,但是他因为钱不够,把我租给他的车子拿去抵押借款5500块钱,现在钱没还上他车子拿不回来。怎么办?车行可是用我的身份证租的车子,我要承担什么责任嘛?
人
发表于 2016-08-23 12:15
向TA提问需要承担还款责任。需要具体法律咨询的可联系我详谈,电话15715838383,微信hunyanjiyu.
发表于 2016-08-24 10:35
向TA提问您好,按您的描述现在车子是在对方手上是吗,如果实在对方手上应该是质押而不是抵押。如果质权人在出质人设立质权时不知道出质人也就是你的朋友没有处分权的,依照《担保法解释》第八十四条 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即,质权人可以取得质权,但您可以要求你朋友承担损失。毕竟欠款金额较小,建议跟您朋友协商解决。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