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我给人担保从个人哪贷了十万的款,这个借贷人中间还了五万,现在出贷人把我们两个告上法庭,让我承担连带责任,但是这中间出贷人问借贷人要款,他们具体还了多少我也不知道,他们也没人给我说,就说他们之间有点问题,我也不清楚,现在我就是感觉自己很冤,不知道怎么办
人
发表于 2016-08-26 17:44
向TA提问你好,根据法律规定,担保人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时,担保人有义务在担保范围内代借款人偿还。出借人把你告上,符合法律规定,不冤。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0371-53635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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