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雇主李某雇请雇员张某陈某王某等人,为雇主李某承包的房屋拆迁 ,并约好工资报酬为250元/天,拆迁过程,由于张某在拆迁工作过程中,房屋倒塌,造成雇 员张某腿部骨折断裂,经司法所司法鉴定为伤残等级为5级,再医疗过程中,由于 雇主李某存在侥幸心理,不愿意赔偿雇员张某的医药费,故意说在拆迁过程中是雇员陈某 操作不当,导致房屋倒塌,(实际上雇员陈某没有不当操作)(雇员陈某为人忠厚老实) ,因此受害人雇员张某,要雇员陈某承担相应的责任。
人
发表于 2016-08-29 09:33
向TA提问如有需求,请拨打咨询电话:0755-33206180,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仁皓律师”,注册成为会员,仁皓律师及顾问团队将为您提供专业,便捷,贴心的法律服务。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