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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公司的业务员和其他公司有业务往来,由于现在都是支付宝或者微信转账,于是不同的业务单位为了便于汇款直接将业务款转给了该公司业务员支付宝或者微信,但是该业务员所在公司工资发放不及时且连南京最低工资标准都没发够且直到一年后才跟该业务员签合同,至今未给该业务员交社保等,业务提成也至今一次未发放过,而在该公司工作期间该业务员老婆生宝宝,至今未满一周岁,老婆由于需要照顾宝宝未能上班,家庭开支较大,该业务员入不敷出,于是用了业务单位转入其支付宝或者微信的业务款,每笔2300-8000元不等,共计用了六笔23800元,现在公司一旦发现会构成什么罪?会怎么量刑?

江苏-南京 发表于:2016-09-05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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