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中了一间店铺,然后跟店铺当时的经营者商定了转让费一万,签订合同后已经交了七千,其余的打了欠条说明十一月份前给清,后来跟房东沟通才知道他根本没有跟房东签订任何合同,按照他的说法是他从朋友手里接手过来的店铺直接经营,那我跟他的合同还有没有法律效应,那七千块钱能不能追回来?欠条还有没有效?我是不是还要跟房东重新签一份合同?现在这种问题应该怎样处理呢?
人
发表于 2016-09-09 10:25
向TA提问你跟他的合同有法律效应,钱可以要回来,欠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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