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二手房东,乙是跟二手房东合租的,我是丙。甲从原房东处租了2间铺面,一间出租给了乙,一间自己使用,2016年7月我从甲方处转让了甲的空铺面,转让费是4万元,没有签任何的转让协议,只是有转账记录。隔几天一次性交了一年房租.房租是交给乙方,甲方退出由乙方出面跟原房东签订合同,我跟乙方就签了个合租协议。乙方作为二房东代表,房东继续不知道我。房东并不知情,就在今天有消息说我那间铺面的操作间属于违建要强行拆除,操作间在铺面对面是一间小房子,之前签合同的时候根本没有提过这个也没有写在合同里面。因为甲方口头跟我保证只要我在那个操作间都在,现在要强行拆除操作间我感觉我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因为我这个铺面属于消防通道不可以安装门窗及在铺面内进行加工制作。所以操作间拆的话基本就判了死刑,还有就是乙方跟我签的协议中用的是他老爸的名字跟身份证号,乙方跟房东签却用自己的名字跟身份证号,我们的协议有纠纷的话以房东跟乙方的合同为准,但是今天去房东那里,房东说该合同是无效的,那么我该起诉谁,胜算大吗
人
发表于 2016-09-11 14:53
向TA提问可以把会同拿来看看呢这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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