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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帮朋友问个问题:男女双方20年前没登记结婚生育一儿一女。10年前女方由于工作原因范家族遗传精神病。后续男方积极给予治疗后出院。出院后几年经常家暴打男方和女儿。2010年为房子赔钱登记结婚。他们房子在村里都没有产权的登记的。 现在男方想以家暴请求离婚并由她父母为监护人出厅。请问男方可以离婚吗?需要给女方赔钱吗?不动产怎么分配,都是男方挣的?儿女怎么分配?

广西-南宁 发表于:2016-09-13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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