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离婚问题,双方大学同学,一起6年,在南京工作买房,首付34.5w,其中10w女方,10w彩礼,14.5w男方,4.1登记,6-12前周末一起生活,平时住宿舍,女方13w买了车,男方开。现在男方要求离婚,原因是女方脾气坏,不能忍受。男方准备把房子卖了,把贷款还了,然后拿出各自给的首付钱拿出来,增值部分平分。彩礼算共有,还是女方的?女方没有过错,可以要求赔偿吗?
人
发表于 2016-09-19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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