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弟弟,于2013年向我借款6.5万,我在厦门市集美区消防那个工商支行转账给他在广东河源的银行的,我是龙岩连城户口,弟弟现在是厦门同安区户口,现在广东河源做生意,于今年3次分别要回合计4750元(1000+3000+750),还差6万,太累了,心受伤了,要债要的比孙子还孙子,既然自己的弟弟不把我当姐姐,我也不用不好意思了,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人
发表于 2016-09-28 16:15
向TA提问如果无法协商,只有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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