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走保险,大小脚趾骨折,住院一周出院医嘱休养2-3月,保险公司说只有住院期间有护理费,营养费,休养期间没有合理吗?还说是得2月以后才给赔偿,误工费的证明都全了,银行流水,个人税务证明,单位不发工资和误工证明都开了。谢谢各位

江苏-连云港 发表于:2016-09-28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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