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走保险,大小脚趾骨折,住院一周出院医嘱休养2-3月,保险公司说只有住院期间有护理费,营养费,休养期间没有合理吗?还说是得2月以后才给赔偿,误工费的证明都全了,银行流水,个人税务证明,单位不发工资和误工证明都开了。谢谢各位
人
发表于 2016-10-08 09:59
向TA提问保险公司去理赔的话,会尽可能的多扣钱。最好走诉讼程序,找专业律师帮你们算算能赔多少钱,看看值不值起诉。律师联系电话:1381569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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