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有一朋友,湖北恩施,在我们这边四川广元上班,上班期间结识一广元女孩,后发展成恋人,于昨年结婚,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只是举办婚礼,结婚时已有身孕,现在小孩五个月左右,但是女孩把孩子留在男方。又跑回广元,又和一男子谈恋爱,作为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比事件中,男方能不能在法律上维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

四川-成都 发表于:2016-10-05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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