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代表公司(厦门某电子厂)与深圳某加工厂2015年11月联系,请对方帮助我方开模、加工两个产品.我方有下我们专用的采购订单,但由于疏忽未请对方回签订单以及签订其他形式的合同.采购订单传给对方的同时,有先支付50%的模具预付款(RMB3250).现在由于技术难度问题,对方做不出产品,又不肯退预付款,请问怎么处理?
人
发表于 2016-10-08 11:46
向TA提问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对方违约的,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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