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的房屋居间合同里签订了需要找担保公司赎楼,赎楼费用由我们买方出。但是现在中介那边居然是在找个人担保人垫资赎楼,导致担保费按月缴费,按每月总额4%的收费,逾期未还清总额费用还要有相应的罚息,我们在没有三方签订担保协议的情况下(业主跟担保人好像是签了类似的借款协议)在中介安排之下支付给这个担保人个人账户总额4%的18000元担保费了,也没有给我正规发票或公章收据,现在中介那边说,三个月的时间才能把证办完,而我们在业主赎楼前就已经在银行做了全额资金托管,现在情况是,中介方要求我们给担保公司按月支付担保费,要不就是在房产还没过户之前掏45万(赎楼的钱)帮业主还给担保公司,然后再等办程序过户,但这期间我们的资金风险是巨大的,而是银行的全额托管资金是必须要求房产证出证后才会打款的,说还有第三个方法说是搞权籍调查加急说要给11500元,和搞房产证出证加急要5000元。现在我该怎么办才好啊!

广东-惠州 发表于:2016-10-15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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