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伤了,电弧伤,两次入院治疗,共住院31天,我7月21受伤,有厂牌,银行记录,劳动合同没盖章,所以认定快两个月了也没下来。上周五劳动局去找厂里谈话,昨天劳动局就打电话让我去一趟,然后说让我去找厂里盖章,还给了我个律师号码,说是政府的律师,然后我给那律师打电话,那律师说让我去鉴定,给了我个鉴定地址。 昨天厂里来找我协商,想私了。就说给生活费护理费。生活费30一天,护理按我老公实际护理时间算。我说没买社保还有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我还有后期的疤痕治疗。没谈拢,又叫我明天跟我老公一起去公司谈。 今天早上劳动局又打电话问商谈的结果,说商谈好了告诉他一声,就不要认定了。劳动局的人自己也承认了,说我的材料基本上能认定工伤,但是不见劳动合同上的章他就是不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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