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夫离婚两年,离婚前前夫用借来的钱买车了,但入户在他姑姑名下,现在债主起诉要求还钱,法院判决还钱我承担连带责任,我想问下这个车我还能主张吗?离婚协议约定夫妻所得财产一人一半,但这个车因为他入户在他姑姑名下而不承认夫妻财产我没有分到,请问我现在能要吗?我现在有的证据就只有一个当初的购车发票和当初的购置税发票,但上边的名字是他姑姑,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我想请问如果要车我要在什么地方巩固证据?
人
发表于 2016-10-20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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