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小弟,十三岁,六年级,就读镇公办中心小,是在学校住宿的,一周回家一次那种。在一次午睡的时候睡过了头,醒来的时候发现下午的第一节课迟到了,下楼的时候又发现宿舍楼的铁门锁住了,担心被老师责备,情急之下想从二楼阳台顺着铁门爬下去不慎把腿摔骨折了,然后被学校发现,送到医院。正好是班主任的课,校长打电话给班主任班主任才发现这个学生没来上课。打电话通知家长去照顾之后学校就不管了。请问律师,这件事应该怎么划定责任,孩子父母都是没文化的农民,请大家帮帮忙出出主意。
人
发表于 2016-10-24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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