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份,本人参与了北京大宗商品交易所提供的现货白银,现货原油等现货交易,亏损20余万元。开户是在网上进行的,一步一步确认,之后获得交易账号,然后在银行进行交易账户的激活,从而再通过本人的储蓄账户与之对接,完成入金操作。开户之前没有模拟操作等让客户充分知晓风险的措施,只是简单的网上提供的标准格式的电子文本。交易产品属于未经批准上线的交易产品,交易所是经过清理整顿联席会议批准的。现货白银等交易产品具有高杠杆性,对冲平仓等交易特征,类似于期货的合约特征。大概情况就这些,敢问有没有熟悉此类案件的律师给与指点一二。
人
发表于 2016-10-26 18:00
向TA提问电联我详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