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是个学生,收假回去在家开女装车想放我姐 家然后坐大巴车去学校,他同学就在我姐 家附近然后他同学叫我弟开车去到镇上再坐车,我弟答应了,他同学还叫了一个人帮开车回来,然后一起去了在半路摔跤了,是我弟开的车,可我弟跟他同学叫的那个人不认识的,他同学叫的那个人受伤了,他家人说手断了,脚有骨碎,他们只去医院检查过但是没有在医院住院,而是去私人医院拿药敷,说敷四十天再去检查,要是有骨碎就要动手术,拿了几天药,就几包外用药说要了六千多块钱,去做了两次全身检查都是我们不在的情况下做的,cT什么的也做,本来说好一起去的他们去回来都没有告诉我们,现在他家人叫我们先拿两千块给他们先,我不知道该不该给,我们有责任给吗,三个人都受伤了的
人
发表于 2016-10-26 12:27
向TA提问及时报警,对事故认定不服可以申请复核,有关票据保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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