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犯罪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有2部分:第一是利用公司资金做完业务连本代利没有交给还公司;第二部分以公司名义在外承接业务资金是自己出的利润归自己所有;综合上述涉嫌金额达到260万;谁打这样的官司有把握有经验伸张正义求有经验律师

天津-天津 发表于:2016-10-31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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