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事涉及这样一桩刑事案件,案件基本情况是这样的,他们四人在一家工程施工单位打工,建设单位安排施工单位做野外征地测量工作,施工单位安排其四人做此项工作,其中两人为测量技术员,另外两人为普通民工。当测量工作结束前三天他们来到了,其中一名民工家的山顶,此山顶有建设单位建设的一座测风塔(当地建设风力发电,此塔为测风力资源而设置,建设约有两年),当地的一名民工表示此塔已有两个月没有维护了,现在项目已经投入建设,此塔已经不起作用了,另一名民工认为塔上的一个箱子可以做个摩托车上的工具箱(箱内装有一风力资源数据采集器)随即拿着砍树砍路的弯刀上去将数据线砍断,将箱子拿回地面,后我朋友和另一名技术员将箱子打开拆开了采集器(我朋友将里面的一张内存卡和一张手机卡拿走),当地民工将太阳能电池板,电瓶和主机拿走,另一名民工将外面的箱子拿走,一个显示屏让另一名技术员拿走。该设备价值24600元。现在四人已被刑事拘留。派出所定为盗窃罪(现多方沟通建设单位表示不在追究,每人已经主动退赔1万元,但建设单位表示不会写谅解书),请教一下各大律师,此类案件,四人均会怎么判?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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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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