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骑电动车,被一辆挂临时牌照的新货车给撞了! 住院费一分也没交!也没去医院看过!前几天在交警队交了押金就把车开走了,当时笔录也没做,责任认定书也没出!办案交警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昨天交警打电话过来说,能协商就协商,协商不成就让我去告他!昨天拿到了,肇事者全责,对方说走保险,让我等明天再去协商
人
你好,机动车必须都购买有交强险,另外一般也还买的有第三者商业险。所以你妈受伤,可以在事故认定书出来后,要求交警队主持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车车主、驾驶员及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交强险就可以赔付你母亲的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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