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晚上8点50分在清丰马村许家附近发生惨烈车祸。当晚仙庄二中队曹红豹、宋彦民等人在马村附近查车,夜晚发生车祸的这辆车没看到交警摆手叫停。遭到一个交警砸车,当事人因为害怕,开车离开!交警车上一共三人开车追赶,从胡家村东头一直追赶至许家附近,当时路边违章停了一辆没有任何警示的大货车,造成当事人撞到了停在路边的大货车!警车由于跟的太紧也撞上了货车!车上的三个交警看到当事人重伤,弃掉警车逃跑!致濮阳市清丰县马村乡白马杨村杨晓光发生车祸,造成死亡。事故发生时有一辆尾随的车上的行车记录仪拍下了当时的情况,可事后又被交警把行车记录仪强行带走。家里父母已有近60岁高龄,两个孩子一个4岁,一个2岁,正是父母需要赡养,孩子需要抚养的时候。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结束了。 至今已过去多日,县交警队互相推诿,不给我们家属一点点的处理意见。根据公安部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简称《工作规范》)明文规定:“除交通违法行为人驾车逃跑后可能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交通警察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可采取记下车号,事后追究法律责任,或者通知前方执勤交通警察堵截等方法进行处理。”现在出现这样的事故到底该谁承担。我们家属已经走投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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