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买的二手房精装房,约定交房时“房屋、设施完好”,每推迟一天交房,卖方支付总房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到了交房的日期,当天下午5点才让我收房,只看了10多分钟,卖家就说物管和中介快下班了,叫我去办理交接手续。后来卖家和中介说水电气费已经结清,要我签交接单。第二天,我发现房子暖气是坏的,不能制热,墙壁上有很多钉子,纱窗等也是坏的,卖家还差煤气公司上千元的煤气费。现在中介公司在我明确反对的情况下,就将20000元房屋完好保证金退给卖家,我是否可以认定卖家和中介欺骗我,认定卖家没有按期交房?要求中介退还我的中介费,要求卖家支付我的违约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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