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16年7月15日与大房东签订了中原地产的居间协议附加买卖合同,付了20万元定金。07年时大房东已经跟二房东有买卖交易,由于是动迁房,那时候还没房产证。二房东想把这房子卖了,需要大房东配合我们签约。我们和大房东签约后,并将定金20万元给了大房东,并约定17年2月20日完成过户。但是现在二房东房东称家人和自己都生大病了,不想再把房子卖给我们,愿意赔20万元违约金。(通过接触,二房东满嘴跑火车,也是谎称家人生病)。但我不想要违约金,想要房子,要打官司,法院会把房子判给我们吗?若判给我们,我们需要全款买房吗?
人
发表于 2016-11-17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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