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申请人先后向广州市政府、广东省工商局复议广州市工商局,2个复议机关先后作出相反的决定书,事后双方均为就复议的决定书起诉到法院,那么这2个决定书的效力如何认定?

福建-厦门 发表于:2016-11-18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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